各系:
为进一步推动校风和学风建设,充分发挥优秀典型在我院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,根据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》(鄂经法〔2007〕50号)文件精神,我院决定于2014年4月至5月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院2014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办法
严格按照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》第三章第十四条中的有关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,将初评结果在系内公示后,报学生工作部审核。
三、评选比例
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10%以内。
四、时间安排及要求
1.4月14日—4月18日:学生提出申请,系部审核;
2.4月21日—24日:系部将初审后的结果进行公示;
3.4月25日:系部将初评结果汇总表、评审表(一式二份)和支撑材料(复印件)报学生工作部;
4.4月28日—5月9日:学生工作部审定、公示评审结果;
5.5月中旬行文表彰。
二�一四年四月十日
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优秀毕业生评审表.doc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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