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教职工外出请销假管理的通知

发布者:凡荣发布时间:2020-09-23浏览次数:870

院内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确保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稳妥有序推进学校各项工作,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外出(指离开武汉市,下同)请销假的管理通知如下:

一、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,服从学校疫情防控规定,自觉做到“非必要不外出”。

二、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,因公或因私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,未经批准不得外出。

三、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

(一)请假。教职工填报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》。

(二)审批。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。其他教职工因公外出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院领导审批;因私外出3天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,超过3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院领导审批。审批表均交人力资源部留存备查(联系人:明英,联系电话:81290811,法商楼401室)。

(三)销假。教职工行程结束返校,及时报所在部门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,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四、对擅离职守、无故超假、越权批假、返回不销假等瞒报、谎报、迟报和漏报者,造成不良后果的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开云(中国)办公室  人力资源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923


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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