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四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法商学工发布时间:2020-05-22浏览次数:1512

各系(部):
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 弘扬自强精神,充分挖掘直面困难、勇于担当的学生榜样,激励广大法商学子坚定理想,追求进步、刻苦学习、全面成才。现开展第四届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时间:

20205-20206

二、参评条件

(一)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全体在籍学生;

(二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(三)往届自强之星各系推荐人不可重复参评;

(四)在以下方面有突出个人事迹:

思想引领: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突出表现,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;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勇作为、敢担当,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风貌。

自立自强:家庭困难,但勇于克服在学习、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,有自立自强精神,能起到示范作用。

创新创业:富有创新精神,在科学发明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。

实践实习: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;在专业实习实训中取得优异成绩;在军营中表现突出。

志愿公益:具有奉献精神,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,乐于助人,在服务学校、服务师生、抗击新冠病毒疫情中做出积极贡献。

三、评选安排

参评者由系(部)推选或自主报名形式参加活动,经系(部)审核推荐,系(部)公示,开云(中国)进行综合评审评比,开云(中国)公示,以终审展示及颁奖形式产生最终结果。

 1.64日之前,各系(部)按相应人数标准推荐候选人(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)。

 2. 615日前,开云(中国)将通过材料审核、线上展示等方式开展评选。评委由各系部教师代表、学生工作部及团委老师代表组成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    奖项

人数

奖学金金额(每人)

自强之星标兵

2

 2000

  自强之星

3

 1000

自强之星提名

5

  500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工作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20年5月22日


附件1 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评选活动细则.docx

附件2: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评分表(参考).docx

附件3: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“自强之星(标兵)”申报表.docx

附件4  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系(部)推荐人员统计表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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