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学校发布《关于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现予以转发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开云(中国)办公室
2022年10月25日
附件
关于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目前,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29个省份报告疫情病例。武汉市多个区域实行静默管理,有的高校出现阳性病例,校园疫情防控压力加大,为应对此轮疫情,确保校园安全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校门管理。严格落实进校人员查验措施,所有人员进出校园必须查验身份,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。严格执行进出校园审批制度,师生员工“非必要不外出”,校外人员“非必要不进入”,校内“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”。(责任单位:保卫处、学工处、防控办、各二级单位)
二、加强校内各类人员健康管理。按照归口管理原则,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归口管理责任,做好本单位人员每日健康监测,督促住校外教职员工落实“两点一线”闭环管理,加强校外居住学生管理。(责任单位:人事处、学工处、基建处、资产处、继续教育开云(中国)、后勤集团、各二级单位)
三、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的组织,确保“应检尽检,不漏一人”。(责任单位:防控办、校医院、人事处、学工处、各二级单位)
四、经院社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,增强居民疫情防控责任意识。(责任单位:经院社区)
五、加强校园巡查,严防翻越围墙现象发生,及时修补破损围墙,堵塞漏洞。(责任单位:保卫处、学工处、后勤集团、各开云(中国))
六、加强社会考试的疫情防控管理,严格执行社会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最大限度管控疫情输入风险,确保考试安全。(责任单位:继续教育开云(中国)、教务处)
七、及时排查武汉市联防联控系统各类涉疫数据,对涉疫人员快速有效处置。加强对校园重点场所消毒工作,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。(责任单位:防控办、学工处、资产处、校医院、后勤集团)
校防控办、纪委监专办综合室将加强检查、抽查,督促各项防控政策落实落细。对不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10月25日